5.2 基坑防护
5.2.1 土方开挖及施工配合
土方施工必须与土建施工配合,挖土前先编制好施工方案,经业主、监理审定后才能进行挖土施工。
根据基础平布置图,引出每根轴线、轴线两端用小钉钉牢于龙门桩上,然后放出柱基等的胎模外边灰线,且经复测无误,方可施工。
施工员随时对标高进行监控。所有机械挖土均需要留20cm由人工清土至设计标高,清一段落做一段垫层。
5.2.2 基坑排水及抗浮措施
基槽内的少量明水,可采用明沟加集水井解决。沿在基槽间隔20~30m设置一个集水井,四角也应设置。
(1)排水沟、集水井布置
沿在基槽间隔20~30m设置一个集水井,四角也应设置。
集水井中设置潜水泵,潜水泵放在竹箩筐内,专人负责看管,确保水位降低,排出地下水和雨水。基坑(槽)水排入现场沉淀池,由沉淀池再排入现场排水网。基坑四周要设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其排水流向:排水沟→集水井→现场沉淀池→场外下水道。
5.2.3 基坑防护
基础施工期间,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基坑四周设1.5m高栏杆,基坑四周每边设置1座临时的扶梯,供施工人员上下。
5.2.4 土方回填
基础施工完毕并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字后,应尽早组织回填,为后续工程开创工作面。但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伤时方可着手回填。回填前,应对基坑进行清理。前道工序遗留下来的模板、脚手、建筑垃圾等杂物要清理干净,积水应排除,原坑底边坡应铲平、拍紧,并应修整好运土道路。
(1)回填要求
1)基坑回填应在基础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坑的回填土料采用粘土。
2)回填应按顺序,分段分层回填并压实。
3)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向低分层进行。坑底标高有差异时,应先填低处,填至同一水平再分层。
4)每层铺填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压实机具确定。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每层土厚度不应超过0.25m,夯实遍数不少于3遍。
(2)填土方法
本工程采用人工填土,用机动翻斗车运土,倒入槽坑内,用锨、锄等工具将土摊平。摊铺厚度不得超过规定。厚度可用样棒控制。
1)蛙夯应由一人操作,另一人拉电缆配合。两人必须戴绝缘手套,避免触电伤人。
2)操作时,夯机前进方向不得站人,多机作业时,应相互隔开一定的距离,前后不得小于10m,左右不得小于5m。严禁对面行夯。
3)夯头不得打在坚硬的物体上。行夯应避开砼基础、管道等,以免损坏机械和翻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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