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措施
第一节 档案整理
1、工地资料员每天记录施工日志,对当日需签证的资料及时报请监理方签证,以防止积累及遗漏现象。
2、工地施工员应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并定期向质量技术部门递交资料分次审核,以缩短最后检验时间。
3、工程交工前5天,必须将资料报送质检站,提前对技术资料进行核查,以便质检单位接到报检后能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
4、交工后,资料员对工程资料进行集中分类装订成册,分别报送建设单位、质监站等部门备案归档。
第二节 工程验收及保修
一、验收及交付
1、工程验收前对监理及质检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达到验收要求。
2、加强工程竣工清理及资料整理。报请质监站进行验收,保证一次验收通过,并交付业主使用。
二、工程保修服务及措施
1、我公司具有专门的质量保修机构,设立质量保修电话(0635-8266023),对我公司施工的工程每季度进行定期回访,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2、我公司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曾施工工程中的各个分部采取无偿保修。对于超过保修期的分部工程,也本着不盈利的原则进行保修服务。
3、对于我公司施工的工程,竣工后及时给建设单位提供使用说明书以减少使用不当对工程产生的损害。对于由于我公司施工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发现的,我公司仍免费给予维修。
第三节 工程回访
1、根据《竣工工程回访情况统计表》,对保修期内需进行回访保修的工程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单》。
2、回访可采用直接回访、信访、电访三种形式。
3、回访中如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则由公司技术部门制定处理方案或措施交项目部落实处理。
4、技术部门负责处理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完成后的工程质量验证工作。
5、回访保修工作完成后,填写《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单》分送各有关部门。
6、负责收集和整理业主的投诉函件,记录业主的投诉电话,并将业主的投诉信息(包括回访保修时业主提出的意见)填写在《业主投诉意见一览表》上。
7、保修施工:
(1)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保修施工。
(2)项目部以及各专业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与业主联系,实施保修工作。
(3)保修施工中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及机具设备均由保修施工的基层单位供应。
(4)保修完工后,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保修项目的质量检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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