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是施工企业的形象,施工的文明程度反映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促使安全文明施工,在现场施工中制定以下措施:
1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1消除事故隐患,有效杜绝伤亡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1.2确保工程施工死亡率和重伤率为零,轻伤平均负伤率低于1%,施工用电事故率小于1%。
1.3实现“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目标。
2 安全保证体系
2.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技术监控部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设置专职安全员,各作业区及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监督与信息反馈工作,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
2.2完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从项目经理部到操作层人员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职责,层层分解安全管理目标,形成上管成片,下管成网,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费用落实的管理网络。
2.3安全管理网络组织机构
(附表)
2.4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我公司将制定以下安全措施及制度
我公司将制定以下安全措施及制度:
2.4.1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2.4.2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4.3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4.4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2.4.5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2.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2.5.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5.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省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四川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2.5.3检查频率要求。
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2.5.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2.6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2.6.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6.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6.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2.6.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2.6.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2.6.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2.6.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2.6.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2.6.9 考核奖罚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对项目部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奖励:
a.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b.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c.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d.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e.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f.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g.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h.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i.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j.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2.7现场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奖罚条例
2.7.1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50元:
a.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压尘;
b.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清理垃圾、渣土及易产生扬尘废弃物为采取容器卸地;
c.采用未加封盖的工程车辆运输工程垃圾或工程土;
d.对从施工现场驶出的施工或运输车辆带泥未实施冲洗;
e.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未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实行管理的;
f.现场(含生活区)未设排水系统,乱泼乱倒垃圾、污水,生活垃圾乱抛乱扔;
g.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无健康证、卫生意识培训证(如有食堂);
h.无卫生管理制度和急性中毒应急措施;
i.对非本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未进行登记和入场安全教育;
j.施工现场未配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k.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7.2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100元:
a.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包括塔吊的回转半径内)与外部裸露电力线缆小于安全距离又无保护措施;
b.未使用五芯线(电缆),架空线路和埋地敷设线路不符合要求;
c.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
d.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e.电力施工机具无可靠接地或接零;
f.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破损,电源线无接头、损坏;
g.末级开关箱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
h.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i.配电箱周围杂物过多,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无保护措施,闸具损坏或不符合要求;
j.临时用电电线混乱,接头处未有正确绝缘措施,电线老化或破皮未包扎;
k.现场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手持照明灯或潮湿作业环境中,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l.施工用电器材的产品合格证、电气测试和调试记录不符合要求;
m.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n.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应设置而未设置经过医务培训的急救人员值班的;
o.未做消防、保卫巡查记录;
p.项目现场无明显的防火标志;
2.7.2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100元(续)
r.对现场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s.未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t.脚手架哦、土方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与临时用电无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u.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等无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v.施工现场临边及‘四口’防护未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实施,情节较轻微。
2.7.3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200元;
a.特种工种未持证上岗;
b.楼外沿,电梯井道,楼梯口,回转楼梯,预留洞口,后浇带,坑井,防护棚,阳台,楼层,卸料平台等‘四口’和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情节严重;
c. 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TN-S系统;
d.临时用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e.无消防设施、器材验收和维修记录,消防应急预案演习记录;
f. 在易燃易爆危险源点未设置明显禁火标识;
g.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搬运和使用不符合要求;
h.冬施作业保温设施未采用阻燃材质;
i.对使用电力施工机具人员和单位未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未进行电气安全技术交底;
j.土方和基坑工程无防坍塌措施、排水措施、基坑支护检测措施等;
k.模板工程中,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支、拆模板时缺乏防护措施;
l.未探明地下管线准确位置前盲目施工;
m.项目安全检查未按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监控、巡视监督检查进行,并未做记录的,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的;
n.未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o.未按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业主的安全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并留存记录。
2.7.4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500元:
a.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管理的,或者,施工现场大门未设置警卫室的;
b.未指定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及实施方案,或者没有定期考核;
c.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未按规定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体系、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评估;
e.未执行工程监理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f.未进行危险源辨别、评估和采取预防措施;
g.未指定各种应急救援预案;
h.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未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安全教育培训;
2.7.4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500元:(续)
i.使用没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是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器具;
j.使用命令禁止淘汰的施工工艺、机械设备;
k.拆除工程未按规定做安全防护措施;
l.脚手架、土方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与临时用电无安全技术交底;
m.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等无安全技术交底;
n.现场消防道路、建筑物内消防通道严重堵塞;
o.未经业主和监理单位批准,擅自利用在施建筑物作为仓库;
p.未经业主和监理批准,擅自在施建筑物中安排住宿。
2.7.5项目现场有下列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1000元:
5.1工程开工后10日内未报请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
5.2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5.3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4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记录,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协议等;
5.5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已实施;
5.6未严格按照被批准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5.7脚手架、土方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与临时用电无设计或施工方案,或者未经过审批即进行施工,或者,设备未进行验收即投入运行;
5.8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等无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机械租租赁拆装及安全管理协议,设备的吊装施工方案,或者,设备未进行验收即投入运行;
5.9承包商项目部无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制度、消防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协议等;
5.10项目现场无消防设施平面图、应急疏散路线图;
5.11对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高压输电线路的防护无交底资料,也未做好安全防护;
5.12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机械设备,如塔吊、升降机等;
5.1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或者发生严重事故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
5.14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
5.15工地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事故的;
5.16现场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
2.7.6奖励措施
a.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积极整改的,奖励100元;
b.工程交工,本工种未发生工伤事故给予班组长300元奖励。
2.8消防防火责任措施
2.8.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8.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2.8.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2.8.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2.8.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2.8.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2.8.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8.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2.8.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2.8.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2.8.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2.9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施工区卫生管理
2.9.1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2.9.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a.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b.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c.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d.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e.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f.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或用人工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g.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h.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2.10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10.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a.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b.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F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c.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d.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M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 ,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
e.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f.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10.2配置漏电保护器
a.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b.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不大于)30mA.S;
c.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2.10.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2.10.4外电保护
a.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b.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2.10.5配电系统
a.所有的电线架都必须使用专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b.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c.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d.带电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e.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f.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g.电箱内部及其周围邻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h.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比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等;
2.10.6电气装置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a.停电;
b.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
c.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d.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e.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2.11照明
2.11.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11.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如开启式、防水型、防振或耐酸碱型;
2.11.3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 大于24V,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
2.11.4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2.12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2.12.1防止大气污染
a.水泥等粉细散材料,要尽量封闭存放,卸运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b.场内道路、临时堆场等采用硬地坪,防止扬尘。
c.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d.尽量减少现场的灰尘。
e.现场外架用彩条布进行封闭施工,防止粉尘污染。
2.12.2防止水污染
a.施工人员若在现场就餐,剩余饭菜倒入专用垃圾桶,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归堆b.到临时垃圾周转站,减少食品腐坏臭气的污染。
c.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排水畅通,不积水。
2.12.3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a.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b.现场施工尽量使用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机械操作人员及时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c.确保机械无故障运行,减少机械噪音。
d.施工现场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00)制定的降噪相应制度和措施。并根据市环保规定办理有关噪音排放手续。
e.严禁施工人员聚众嬉闹,影响周围环境。
f.合理组织施工,将各种噪音高峰期与休息时间错开,休息时间不得施工。
2.12.4防止装饰材料中的有毒物质污染
考虑到是公众场合,招标文件中也明确规定本次装修中所有材料均为绿色环保材料,因此在材料采购时应严把质量关,所有进场材料均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绿色环保材料证明,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完毕后请有关部门到场检测,复核,若有局部未达标,应立即做光触媒表面处理
2.1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布置,所使用的临时施工用地需经甲方审核批准。
在现场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图。
建筑物外架设置全封闭防护措施,封闭物要求整齐、美观、牢固,并在显眼部位统一设置标准标语、标志牌。
2.13.1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措施
2.13.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组,工程技术部为责任部门,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1名,各作业班组负责人为相关作业区文明责任人,负责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13.3完善文明施工制度,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的法规,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实现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对职工开展道德与文明施工的教育,形成一个文明的施工环境。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对检查问题限期整改。
2.13.4将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送业主监督审查,自觉接受管理与监督。
2.13.5文明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2.13.6加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按照总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安装机具,堆放材料、构件,尽量减少现场二次倒运。
2.13.7各种材料及构件应按要求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怕潮怕雨淋日晒的材料,要采取防潮和遮盖措施,易失小件和贵重物品要入库保管。
2.13.8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经常保持清洁,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机棚内外干净整齐,棚内视线好,操作方便。
2.13.9项目经理部全部工人和管理人员均佩带胸卡出入大门和工作。用不同的颜色的安全帽区分管理人员、文明施工监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工人,并要求各专业队伍人员的安全帽颜色有明显的标识,以便于统一管理。
2.13.10环境卫生:作业区范围内由操作层人员负责清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每天由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检查。
2.1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
依据环境管理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现场。本工程我们将重点控制施工噪声、施工环境卫生等。
2.15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2.15.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法律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全面地开展环保工作,建立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成立环保领导小组,予以运行控制,定期或不定期监测监控。
2.15.2通过总包管理,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考试制度,做到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考试。
2.15.3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环保革新发明,并注意及时宣传推广。
2.15.4每月进行环保噪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奖罚,曝光制度,定期奖励。
2.16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
2.16.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物资、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环境手册、程序文件、方针、目标、指标知识等内部标准,使每个人了解环保标准的要求和内容。
2.16.2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每月的噪声监测及环保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数据准确、记录真实。
a.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音监测和监控工作,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b.保护和改善环境采取有效的控制人为噪音、粉尘的污染措施。
c.设备材料仓库及机具要安排合理,堆放整齐,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清楚,做到一目了然。设置废料区,定期将废品废料溥运出施工现场。
d.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运转正常。
e.施工废料每天收工前收集清理到规定存放点,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f.严禁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内喷洒有毒、有气味的气剂,保持环境空气清新。
g.在中午和夜间不安排有噪声的工作,使用对讲机时,严禁大声喊叫,确保相邻的单位和现场人员的休息。
h.办公室要布置整齐,做到清洁卫生,窗明几净。
i.运送材料、设备的车辆必须清理干净,才能离开施工现场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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