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措施
7.1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般安全发生频率控制在1‰以内。
7.2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
7.2.1项目部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7.2.2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员具体实施对项目的安全管理。
7.2.3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全面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控制。
7.2.4项目经理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7.2.5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b.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c.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d.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e.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7.2.6安全员安全职责:
a.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
b.对施工安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总承包单位的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
c.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员活动;
d.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7.2.7专业工长的安全职责:
a.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
b.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c.当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2.8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a.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b.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的指挥;
c.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d.检查安全标志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7.2.9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b.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
c.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的指挥。
7.3安全保证计划
7.3.1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安全目标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的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7.3.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在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7.3.3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可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7.3.4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7.3.5对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大的施工作业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结合工程情况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7.3.6对高空作业,脚手架上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7.3.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7.4安全教育措施
7.4.1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4.2项目部应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应进行分批的普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新派入施工现场的人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7.4.3实施安全教育要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施工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学习施工机具设备和电器使用、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学习防火、防毒、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
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7.4.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a.单位派往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b.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低压电工
普通焊工
c.项目经理部要向监理单位提供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的复印件。
d.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特种作业未持证者应制止其作业。
e.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配合总包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检查。
7.5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7.5.1人员编制中设置1名“临电工”。
7.5.2临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7.5.3项目经理部进入现场安装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与土建单位取得联系,注意本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与土建单位临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的接口。
7.5.4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与现场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临电工进行接引,并设人监护。
7.5.5临电工、安全员、施工员都有责任巡检现场施工临电的安全使用。
7.6安全标志牌
7.6.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随时注意工地现场安全环境的变化,配合总包单位确定和调整需要设置安全标志牌的地方和悬挂的位置,并协助确定安全标志牌的内容。
7.6.2安全标志牌应统一规格,放置在牢固、醒目的位置。
7.6.3项目部安全员应在召开现场生产会议时,及时向各岗位人员通报标志牌设置情况,及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7.7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7.7.1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要组织项目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部组织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使现场工地处于随时接受安全检查的状态。项目部要制订定期组织巡场的制度。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对工地随时检查。
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项目部安全检查要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安全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进行纠正。
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并写出安全检查报告,进行通报。
7.7.2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项目经理部应区分“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工段负责人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项目部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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