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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一节 安全与文明施工现场目标
1.1  总体目标和措施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确保本工程达到广东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目标要求,达到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要求。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
3)加强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和兼职的安全检查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4)及时办理各种质安监督登记手续并接受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业主、监理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指令。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的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组织架构,配备充足的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等专业配备:设置安全主管,安全主管必须由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建设部、广东省认证的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担任。
6)专业分包单位根据专业特点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并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并协助总承包单位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建立三级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进行技术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在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相应的宣传教育专栏,并应配置影、音像设备,定期播放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片。
8)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进驻现场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协助专业分包单位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9)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设备的性能等制订防范要领,及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使参加操作人员明确安全操作规程,防患于未然。
10)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确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专项方案》、《危险源分析及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临时用电、消防组织、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钢结构安装、玻璃幕墙安装、天线桅杆安装等专业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经论证批准的方案执行。
11)对于本工程大型设备项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以及施工难度特别大超高悬空作业等施工作业方案,按照建设部、广东省和广州市建委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并将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旋工方案的附件,严格执行。
1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组织专家论证其可行性,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在施工前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组论证审查批准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投入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并监督管理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安全资金的使用和防护设备的投入。
14)为本项目参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备和劳保产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防护装置等,对于高温作业和夜间施工采取足够的保证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15)为员工购买各种劳动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并向业主提供单据证明,未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的,不得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16)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员工购买各种劳动和工伤意外保险,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7)做好现场保卫工作,制定防盗、防抢措施以及防止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办法。
18)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和业主的要求对现场进行围闭,围墙高度不得小于2.5米;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且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9)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置24小时门岗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流动岗进行巡查,确保现场治安不发生以外。
20)建立来访登记制度,给现场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为施工专用车辆和业主、监理以及有关部门进出现场的车辆办理通行证。未经同意,无证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1)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治保部门联系,搞好与当地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并为进场人员办理临时户口登记和暂住证等。
22)对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监理单位共同检查核实接收后,负责保管。
2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马上抢救伤员,尽量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业主、监理单位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4)分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总承包单位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5)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时,协助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工作,提供相关安全技术资料和依据以及事故现场图片、影象等文件,以便分析研究事故原因。
26)按GB/T28000-2000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充分识别危险源,并实施管理方案和紧急预案等措施,对危险源予以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27)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必须设专人负责,厨房、厕所、围墙、洗车槽设置、宣传标语、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排放、扬尘、噪音控制等必须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
28)作好防中毒、防瘟疫的工作,严格控制食堂卫生和搞好灭蚊、灭蝇、灭鼠等除害工作。
29)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组织按《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迅速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0)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1.2  管理机构
1)成立由我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中,设立首席安全工程师,作为现场安全执法主要负责人。
2)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10~20人的现场“安全纠察队”,队员需佩带统一的“安全纠察”臂章,享有项目经理特许权,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1.3  分工与责任
1)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且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7)建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1.4  安全健康危险源因素的分析及管理措施
本工程安全施工总体目标高:杜绝重大伤亡及火灾、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本工程具有极难的施工难度,施工面积较大,施工机械投入较多,存在钢结构吊装施工难度高等特点,所以安全施工中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高大脚手架和作业平台的防护及各类临时支撑防护、洞口和临边防护量大、防触电、预防火灾、周边环境的安全防护等是本工程安全控制的重点。
进场后,项目根据现场安全防护实际情况,结合我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对本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因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及紧急预防预案。
1.4.1行为控制措施
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        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        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控制部备案。
1.4.2劳务用工控制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        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        讲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当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6)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7)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1.4.3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护,严格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封闭施工。具体安全防护措施如下:
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
3)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塔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的钢管混用。脚手架严禁钢木混搭。
4)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5)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置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档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挖掘作业。
7)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8)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处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m的防护棚,其它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各层卸料平台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
9)施工现场根据塔形、地形和其他环境因素,确定和划分一、二、三级危险警戒区,并用明显标志标示。施工现场内的人员通道,全部搭设全封蔽高度大于2.5m的安全防护棚,并与建筑物出入口、办公区出入口等通道口的防护棚连成一体。经现场踏勘,位于场地东南角和西北角的两座供电变压器均位于警戒区内,均搭设安全防护棚。
10)结构内的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11)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或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封闭。
12)每层钢结构柱、梁施工完毕,应及时用水平安全网封闭楼面,在钢板未安装前,确保楼内层层封闭。建筑物外侧首层及两塔楼钢结构首层平支6m水平双层安全网,建筑物外侧每四层支挑3米宽水平安全网。
13)钢结构施工部位采用吊篮防护;倾斜6º劲性混凝土柱采用液压爬架,实现施工防护一体化;塔楼钢框筒土建施工也采用爬架防护;液压爬架另编具体方案。
1.4.4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按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现场采用双路临时供电系统,并配备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 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0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0)土方基础施工,内部照明应使用24V低压照明设备,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11)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12)施工现场开挖的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3)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4)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小于2.5m。
15)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6)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1.4.5施工机械管理措施
1)施工电梯的地基和安装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电梯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井字架、龙门架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3)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4)混凝土地泵机手必须保证混凝土地泵运转正常,经常加油,定期保养,不准带病运行,发现故障停机维修,严禁运转当中维修与保养。泵管要连接牢靠,不跑气漏水,接头卡具紧固安全,水平管要有可靠的拉接,防止崩管伤人,立管应每隔3-4层进行一道卸荷保护,防止过重脱扣发生事故。
5)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6)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7)圆锯台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板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8)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9)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0)土方基础工程期间确保桩架、起重机械等设备安全运行,安装(拆除)前编写专业方案;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装拆;同时项目安全员设置警戒区域,并专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
11)自卸汽车等在坡道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2)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4.6群塔作业管理
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协调,群体塔机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
1)组织领导
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塔机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2)管理规定
A)一般规定:
        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 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        各施工单位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B)塔机:
        各单位要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现场塔机驾驶任务。
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        为了确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
        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        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        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        塔机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客塔让主塔:以各施工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避让主区域的塔机;各塔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选择;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C)信号指挥:
        广州新电视塔工程系群塔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作业的特殊现场,在塔机司机视野有限的情况下,信号指挥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单位要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工作。
        进入施工现场操作的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        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队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度。
        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        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        塔机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        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D)起重工(挂钩工):
        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        起重工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E)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F)塔机顶升:
        与相邻单位无影响的塔机,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        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机必须按塔机指挥中心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        各塔机按塔机指挥中心第一次顶升方案顶升至确定高度后,在工程施工到±0.000部位时,应尽快确定锚固点位置,同时做好锚固方案及准备工作,以便塔机指挥中心确定下一步顶升高度。
1.5  钢结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1.5.1安全风险分析
1)钢结构施工中的主要安全伤害形式
        高空坠落
        物体打击
        电气伤害
        机械伤害
2)起重作业的安全风险
        工人违章操作
        吊装危险区域的安全风险
        吊装危险区域,必须有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
        吊装危险区域应划为警示区域,用警示绳围护。
        起吊物下方不得站人。
        违章操作吊机的安全风险
        起吊重物,吊钩应与地面呈90°,严禁斜拉斜吊。严禁横向起吊。
        使用吊装设备的安全风险
3)使用电气设备的安全风险
        工人违章用电
        违章使用电焊机:电焊机使用时,要求焊把线与地线双线到位,焊把线不超过30米。电箱与电焊机之间的一次侧接线长度不大于5米。焊把线如有破皮,须用绝缘胶布包裹三道。
4)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
        焊、割作业不准在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上方作业。
        高处焊接作业,下方应设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
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
5)高处坠物的安全风险
        高处作业时,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中,随用随取。
        高处作业时,拆下的小件材料应及时清理到地面,不得随意往下抛掷。
1.5.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必须系好安全带
        安全带高挂低用,且必须系在固定物上。
        临边作业、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2)必须佩戴安全帽
3)必须穿安全劳保鞋;带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
4)进行可能引致眼睛受到伤害的工作,必须佩戴护目镜。
5)严禁酒后作业
1.5.3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要在职工中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做到每天班前教育,班前总结,班前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3)吊装前起重指挥要仔细检查吊具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损伤,所有起重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高空操作人员应符合高层施工体质要求,开工前检查身体。
5)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钢梁或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动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6)钢结构是良好导电体,四周应接地良好,施工用的电源线必须是胶皮电缆线,所有电动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高温天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8)吊装时应架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浓雾天气时应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9)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爆、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分类堆放,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
10)焊接操作平台上应作好防火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1.5.4安全保障设施的建立
1)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        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并编号、注明责任人。
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        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保护开头、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电熔丝。
2)防火安全措施
        建立以保卫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消防组。
        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
        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保证有灾情时消防车畅通无阻。
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少于30m;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火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        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护和隔离措施。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防暑降温措施
根据广州地区夏季气温特点,在整个施工期间在现场要开展防暑降温保健、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高温季节调整作息时间,应减少连续加班加点,保证工人们的身心健康;高温季节现场医务室应加强对工人身体状况的检测工作,搞好医疗保健。
4)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        广州地区潮湿多雨,一年之中雨季时间较长,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利用尽可能的时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创造条件进行施工,特制订了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        掌握气象资料,与气象部门定时联系,定时记录天气预报,随时通报,以便工地做好工作安排和采取预防措施,尤其防止恶劣气候突然袭击对我司施工造成的影响。
        当雨季气候恶劣,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及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停止吊装施工。此时,应注意保证作业面的安全,设置必要的临时紧固措施。(如揽风绳、紧固卡)
        雨天不准进行高强螺栓安装施工,在作业面存放的高强螺栓应入箱进笼。对已穿未拧的高强螺栓,应采用彩条布等措施包裹防雨。高强螺栓吊箱应密闭防水,高空作业位置应可靠、安全、方便。
        雨后,高强螺栓施工时,应用高压空气吹干作业区连接摩擦面及可能的其它有碍雨水,对已产生的浮锈等,应用铁刷认真刷除。完成以上工作后,方可进行高强螺栓施工。
        雨天不准进行露天作业面的栓钉熔焊施工,有顶层遮雨的部位,进行熔焊施工时,也应注意潲雨及顶层滴漏。不满足施工条件时,不得施工。
        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但必须持续焊接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        雨季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要合理、有效、工具房、操作平台、吊篮及焊接防护罩等的积水应及时清理。
        雨季施工,应保证施工人员的防滑、防雨、防水的需要(如雨衣、防滑鞋等)。降雨时,除特殊情况外及特殊工位外,应停止高空作业,将高空人员撤到安全地带,拉断电闸。
        现场防雷击措施:在塔吊、钢结构临时支撑最高点处设避雷针,通过引下线至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第二节 消防制度及措施
2.1  总体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15号令(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的目标。
2.2  管理机构
1)建立防火责任制。投标人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外施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2)成立由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广州新电视塔工程消防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3)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成立10~20人现场“消防检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4)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50~100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2.3  消防制度
2.3.1 “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2.3.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
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3.3用火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2.3.4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2.3.5电工防火制度:
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2)零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2.3.6油料库防火制度:
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2.3.7办公室防火制度:
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3)有电暖器的房间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电暖器旁不准存放纸张,办公桌应与电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离;
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2.3.8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2.4  消防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泵房,并随结构设置消防竖管,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层数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并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易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4)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8)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9)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10)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1)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2)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13)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14)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5)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保温。
16)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7)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8)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19)本工程高空电焊工作量大,每一作业点必须配备专门看火人员,配齐灭火器材。作业前对焊接区域下方进行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花溅落引起危害;作业完成后确认没有余火后,方准离开。
第三节 防尘、防噪、防遗撒环保措施
3.1  政策依循
1)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并根据工程实际环境及施工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工程环境管理方案。
2)接收场地后,立即做好场地丈量规划,对现场原有成年树种力争采取保护措施保留或迁移,减少砍伐量。
3)工程在开工前十五日到当地环保局进行环保申报。
3.2  管理机构
1)成立由投标人联合体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牵头环保工作小组,设专职环保员一名。每月组织一次环保工作的自我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期限进行详细的记录。
2)联合体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使每个管理人员在思想上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观念,并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
3)在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教育的同时,要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
3.3  分工与责任
3.3.1项目经理职责:
1)主持编制项目环境管理方案。
2)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面负责,并确保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实现。
3)参与选配项目经理部环境管理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定期检查。
4)落实项目部人员的环境管理责任,对完成项目环境管理指标负责。
5)确定本工程环境管理主控点。
6)保证本项目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转,随时监督和检查。
3.3.2项目副经理:
1)建立环境体系,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2)负责对项目环境管理目标分解,落实到位,安排实施。
3)负责环境管理全过程的指标控制。
3.3.3项目总工程师:
1)负责组织、指导技术、质量、水电、试验室的环境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编制,及对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修订与审核。
3)负责对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失控现象,及时做出方案加以控制。尽快纠正,提出可行性方案。
3.3.4管理经理:
1)负责办公区、现场生活区环境因素的管理,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在办公区、现场生活区中对食堂、厕所、生活垃圾及污水的处理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3)协助做好节能工作。
3.3.5环保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熟悉、掌握公司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负责防治本单位来自各个环节的污染,识别、评价环境因素,上报公司技术部汇总。
3)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填写《噪声监控测量记录》,并监督现场噪声达到环境目标指标要求。
4)负责填报施工生产前的《施工工地环境保护审批表》。
3.3.6材料员:
1)依据方案,做好项目油料、油漆和化学品及其易燃易爆品的收发料登记、保管。
2)负责制定物资采购控制的工作方案,并进行监督实施。
3)负责采购的材料要符合环保要求,并将公司要求通报分承包方。
4)现场材料员负责对进入现场的分承包方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对不遵守物资采购控制工作程序要求的分承包方做出记录。
5)负责制定油料、油漆和化学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控制程序,并进行监督。
6)加强料具保管,坚持入库制度,在材料保管上做到防火、防雨、防晒、防腐、防污染、防盗。
7)负责制定、更改并监督实施水控制程序。落实降耗指标,健全能源计量台帐,组织实施设备、器具的节能和技术改造。纠正现场节能过程中的违章浪费现象。
3.3.7技术员:
1)负责接收公司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充分保证其实用性及使用效力到位。
2)负责协助环保员进行本项目管辖区内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负责环境管理文件、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的登记、发放、修改、改版、控制归档和管理工作。
4)做好环境管理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5)对项目部制定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传递给公司企管办。
6)负责编制具体环保措施及方案。
7)负责对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控制。
8)组织对本项目噪声、粉尘、污水和重要环境因素监测。并根据需要配置监测、测量设备,定期做计量检定。
9)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日常检查、监控及测量中发现的不符项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及实施效果的验证。
3.3.8机械设备员:
1)负责车辆运输和施工设备控制工作程序的制定、更改。
2)负责车辆运输设备的控制。
3)负责所属机械设备的具体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4)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危害的紧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紧急措施。
3.4  防尘、防噪、防遗撒等环境保护措施
3.4.1防治大气粉尘污染
1)施工垃圾搭设封闭式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到地面,杜绝将施工垃圾随意凌空抛撒。在垃圾道出口处搭设挡板,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洒水,防止扬尘。工程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垃圾。
2)施工现场出口处铺设厚度不小于250毫米的混凝土路面,且出口处内侧铺设长度不小于25米,出口外侧要与社会道路衔接;路面设专人维护,保持清洁,防止浮土和泥泞。
3)基础及雨季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冲洗车辆的设备,防止车轮将泥土带出现场,运输车驶出要保持车身清洁,混凝土罐车每次出场前应清洗下料斗。
4)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再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5)现场搅拌机棚安装混凝土搅拌机后台降尘设备,利用高压雾状喷头降低搅拌机后台灰尘。
6)存土应采用喷洒防尘剂、苫盖或种植处理。
7)水泥库、白灰等粉状物应入库存放。
8)使用开槽机、砂轮锯施工时,必须设隔尘罩,防止飞溅物飞扬。
9)施工用的油漆、防腐剂、防火涂料等易污染大气的化学物品统一管理,用后用盖盖严,防止污染大气。
3.4.2防现场烟尘
1)现场所使用的锅炉、茶炉将为经环保部门认可注册的合格产品,绝不使用不合格的炉灶。不使用散煤、烟煤、木炭。
2)现场使用炉灶的烟气排放必须控制在林格曼黑度一级以下,每周监控一次,并保存记录,接受监督。
3)施工现场的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入库存放,库房应封闭严密。
4)在使用、运输水泥、白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要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扬尘污染。
3.4.3防治噪声污染
1)施工噪声的控制标准:
对施工噪声的控制,由早晨6时至夜间22时为白天施工时间,晚22时至次日早6时为夜间施工时间。
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值:
土方施工:白天为75分贝,夜间为55分贝。打桩施工:白天为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结构施工:白天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装修施工:白天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
2)现场施工噪音的监控
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噪音监测,测点选在距现场围墙1米处,现场设八个监测点,布置在场地四周,设专人做噪声监测并做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3)噪声测量数据必须要原始、公正、有效、严禁伪造数据,数据在记录时字迹要工整。
4)施工现场在使用混凝土地泵、电刨、电锯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隔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声振捣棒。
5)减少风管的现场制作、调直工作,保持电动工具的完好,采用低噪声产品。
6)管道型钢搬运轻拿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风管现场制作,如需制作操作间应设在地下室或封闭房间内。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锤、手电钻、手砂轮等)切割机时,周围设围挡隔音,使用设备性能优良,并合理安排工序不集中使用。
3.4.4防止运输遗撒
1)砼罐车每次出场前清洗下料斗。
2)土方、渣土自卸车、垃圾运输车全密闭运输车。
3)车辆出场前清洗车身、车轮,避免污染场外路面。
3.4.5水污染的防治
1)对食堂排出的污水采取隔油措施,设置隔油池,并要定期检查,以确保其隔油效果。
2)对于油料库、有毒物品及油漆库,应设专人负责,存放处的地面采取防毒措施,至少要做到水泥地面。
3)厕所设化粪池,定期清理。
4)现场洗车处设置沉淀池。
5)能够二次利用的污水,要给予充分利用。
3.4.6油料、化学品的控制
1)油料、化学品贮存要设专用库房;
2)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固体有毒物用袋集装,液体物采用封闭式容器管理;
3)尽量避免泄露、遗撒;如发生油桶倾倒,操作者应迅速将桶扶起,盖盖后放置安全处,将倾洒油漆尽量回收。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油漆处理干净,将油棉丝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4)化学品及有毒物质使用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5)有毒物质消纳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3.4.7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1)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项目经理部应于开工后2个月内完成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2)在办公区和施工现场分别增设固体废弃物的放置场地与设施,实现分类管理。
3)清运垃圾前与运输方签订协议。
4)涂料、油漆包装物由专人集中回收。
5)防止采购不合格材料。
6)将废复写纸、废色带、废磁盘、废日光灯管、废涂改液瓶等存放在各部门设置有害标识的盒子里,由行政部门统一回收处置。
7)废旧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单独存放,行政部门统一回收处置并和相关单位签订回收协议。
8)纸张两面充分利用,废纸存放在各部门废纸盒内,定期处置。
3.4.8防止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1)现场照明灯具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使用前应调整照射角。
2)电焊施工时,采用围挡遮住射向居民住宅一侧的弧光。
3.4.9节约能源
1)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节水节电措施。安装施工、生活用水水表,由专人定期看表计量。
2)水电消耗量较大的工艺制定专项节能措施。
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监督水电节约措施的实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处修建沉淀池收集洗车用水及雨水,经过二次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降尘。
5)办公区和施工现场均优先采用水、电节能设备。
6)未定文稿尽量在机上审定,纸张双面使用过后,方可作废。
7)对可用电脑数据传输的信息,尽量使用电子媒介传递。
第四节 卫生健康制度
4.1  政策依循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标准,建立投标项目经理部的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目的是规范和完善企业的职工健康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保证企业经过不断的监视、测量和定期的审核、评审,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4.2  管理机构
1)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每月由安全部门组织两次职业健康工作的自我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期限进行详细的记录。
2)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广州新电视塔工程职业健康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3)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急救队,在对外施队施工人员进行进场教育的同时,要进行职业健康及现场急救知识培训教育。
4.3  分工与责任
1)实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负责辨识、评价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管理方案;
3)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成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4)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目标、指标的监视与测量,法律、法规符合性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实施状态的监视与测量。对搜集的信息、数据,及时向公司主控部门反馈。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与员工、相关方的协商与沟通;
6)负责识别本单位可能出现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响应;
对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做出纠正,执行公司部室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7)负责对分包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
8)宣传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9)指导作业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控制措施。
4.4  职业健康控制项目和制度
4.4.1杜绝倒桩和土方坍塌事故
1)技术部门要根据勘探报告、土质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及季节性施工特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实施。
2)深基础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布桩、打桩、锚固、放坡、护坡。
3)开挖深度超过1.5M的沟、坑、槽,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4)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0M,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5)开挖的沟、坑、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6)物资供应部门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设备和物资,雨季施工要准备足够的潜水泵和塑料薄膜。
7)技术部门要组织测量人员定期观测护坡桩和边坡的变化情况,详细记录观测数据。
8)雨季施工,施工现场要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巡视现场,特别是在雷雨期间要随时观察边坡变化,发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9)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检查、复查和记录。
4.4.2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1)使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其他热熔卷材作业时,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2)使用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或其它冷贴作业时,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并远离火源,施工中严禁吸烟。
3)室内防水作业必须通风良好。
4)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远离明火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并按规定存放。
4.4.3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合格率95%以上。
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横、纵肋、穿墙螺栓等),必须针对浇筑方法计算,选用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材料。
3)施工中对特殊工艺、大面积模板的拆除,必须编制模板拆除施工安全方案。
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并经常检查漏电安全保护系统和装置。
5)电锯、电刨及其它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
6)电锯必须安装定向电源开关。
7)模板拆除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模板拆除前应先向安全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施工。模板拆除中必须设置警界线,有专人监护。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必须加可靠支撑。
4.4.4避免起重伤害和机械事故。
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起重机械,群塔作业要编制《群塔作业安全方案》,起重机进场后要严格按规程进行安装,履行安装验收手续。
2)起重机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掌握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具备判断和排除各种机械故障的能力;作业前必须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机械传动装置的安全状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
4)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熟练掌握信号手势、旗语、哨音和无线通讯指挥设备;正确使用吊、索具,作业前认真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进行指挥操作。
5)挂钩工熟悉各种信号手势、旗语、哨音;熟练掌握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正确使用吊、索具,经常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信号指挥。
4.4.5杜绝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1)强化材料供应管理,严把材料进货关。钢管、卡扣必须采购合格分供方产品,进场后由材料员、安全员共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后发放使用。
2)脚手架支搭、拆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3)脚手架支搭完毕后,必须由技术部门组织安全员、工长、架子班组及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4)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由工长亲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4.6施工洞口、临边防护合格率95%以上。
1)电梯井口:设1.2m高的金属安全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2)楼梯口: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3)施工作业面临边、建筑物楼层四周临边,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特殊、重要部位临边防护,由技术部门按规定单独编制安全防护方案。经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批后实施。
4.4.7化学及危险品专库存放达100%,其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
1)化学及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通风、防爆、防雷、报警、灭火、泄压、防晒、调温等安全措施。
2)劳动人事及保卫部门要对从事化学及危险品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通过后,准予作业。
3)物资部门要对化学及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使用、回收过程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
4)生产部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作业,现场进行重要阶段施工时,如防水施工,装饰施工,明火作业时要及时通报保卫部门。
4.4.8液化气、压缩气体专库存放达100%,其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
1)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保卫部门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并抱公司备案,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2)液化气、压缩气体存放处均按重点防火部位管理,明牌标识,严格制度,并设专人管理,负责开启前、使用中、关闭后的检查工作。
3)更换液化气、压缩气体瓶罐要到定点专业供应站,严禁私换、乱换。进场的产品,减压阀、密封圈、防震帽、抗震圈等要质量合格,配备齐全。
4.4.9杜绝模板存放倒塌伤人事故。
1)技术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现场平面要合理规划布置模板存放区域;设置模板插放架时,由技术部门编制方案,经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批后实施。
2)大块模板存放区域,场地要平整夯实,四周用钢管栏杆围挡,并刷红白相间油漆警示。
3)大块模板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模板高度的三分之二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并设上下人梯道,便于挂钩。
第五节 标志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
5.1  流动人员管理
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报知监理单位和业主。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单位,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丁安全检查标准》,《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如广州市建筑工程安伞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本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5.2  标志制度
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
        安全帽识别制度: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一般施工人员为浅黄色,机电工及特殊作业人员为蓝色,施工管理人员为红色,监理人员及业主为白色。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分包单位进场后在2天内向总承包单位提交有关人员资料,内容包括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初始工号,总承包单位根据各分包单位人员的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总承包单位对自身人员及分包单位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        工作牌制度:总承包单位建立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工作牌的制作和编号由总承包单位按业主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工作牌的具体制作和费用。总承包单位通过佩带工作牌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作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
        各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着装统一,整齐,还应当在胸前佩带标有个人彩照,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的标卡(尺寸为90×60mm)。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各类建筑工程高出+0.00线2m以上的立面所设的安全网应采用100 C㎡不少于2000目的密目式阻燃围网封闭,要求围设平整,硼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每层脚手架的走道板应设180mm高,面漆红白的挡脚板(木挡脚板厚l8mm,宜推广轻槽型钢档脚板)。安全帽应分色表示使用者,安全帽前端应表示施工单位名称;戴安全帽时应使帽带系紧下颚,帽衬应与帽壳留有20—25mm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