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8.5.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后,建立健全如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 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配戴好安全帽、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应配戴好工作牌上岗: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清洁干净,现场要有管理,禁止乱停放;材料、机械设备出入施工现场,要有专用出入厂证明单等。
b) 防尘、防噪、环境卫生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目标,采取明确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过往道路应经常进行撒水。搅拌机冲罐的废水不允许直接流进沟河,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流进河流。固体定废弃物也应定点堆放,以防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防噪音措施:施工尽量避开夜间及午休时间,若因工期无法避开,高噪音机械装设消声器,现场大型机械布置尽量避开生活区。
c) 防火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及后台生产区、生活办公区的安全,项目及所有参建人员在日常工作及生活、工作、学习中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加强防范。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项目组建之初,应建立起健全的防火制度,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小组,常务办公室设在安全部,随项目及业主的安全大检查,每次要对全场的防火设施、防火标识进行检查,不符合国家防火规定的坚决整改。并定期组织项目人员参加防火知识的学习。
项目部应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教育。
在现场各片区设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挂明显的防火区标识。
需动火的工作尽量安排在后台安全区域内,若必须在现场施工的,应提前向业主提出申请,得到业主的同意并办理动火票。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应派专人监护,并设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带任何火种,更不得在现场吸烟。若有违章的坚决给予重罚,对屡教不改的应清退出场。
8.5.2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设立检查制度,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每周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考核,并填写《文明施工管理考评三级指标表》。对场容、场貌、现场管理、现场标识、消防进行综合考评,工程负责人对自己的工号应每天班前进行安排和检查,下午下班前进行落实,督促施工人员整改不合格项。
现场成立执法队,检查、督促现场文明施工整改的不合格项,对不整改的分项工程,有权对该工程进行停工处罚。
8.6 防污染及环境保护措施
8.6.1 管理目标
我们将依据市里的各种管理规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现场。
本工程中,我们将重点控制对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等。
8.6.2 组织管理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根据现场情况,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成立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清扫场地,并洒水降尘。
8.6.3 工作制度
(1)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8.6.4 防止对大气污染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质量保护主要包括:燃油机械设备排气净化措施;车辆扬尘防护措施。
(1)燃油机械设备排气净化措施
工程施工主要燃油设备有挖装机械、自卸汽车、汽车吊以及柴油发电机等,必须对燃油设备的尾气排放进行控制,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发动机在正常和良好状态下工作;
② 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使尾气达标排放;
③ 选用无铅汽油;
④ 杜绝使用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
(2)施工道路及车辆扬尘防护措施
施工区的对外公路及施工道路车辆来往较多,必须注意防尘.施工中主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 加强对外公路、施工场地的管理和养护,并经常清扫;
②车辆勤清洗。
8.6.5 防止对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4)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本标影响生产水质的污染物质主要来自该部位开挖的泥土颗粒。施工中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 在场地平整区合适地点设一处积水坑,积水坑容积20m3,基坑内的废水通过水泵排到积水坑内,经沉淀后检验符合环境标准后才能排放;
② 定期清理,分离污泥,干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5)生活污水处理
在生活区附近兴建排水沟,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经新建排水沟排往附近现已有的城市排污管道内,然后统一排放。
8.6.6 防止施工中噪音污染
施工噪声源主要有:运输汽车发出的移动的断续的交通噪声;挖装机械、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发出的噪声。
为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施工中将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2)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减小运行时的噪声;
3)防止气动工具通风系统阀门漏气产生的噪声;
4)振动大的设备使用隔振机座;
5)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
6) 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尽可能减少其产生的噪声;
7)重型车辆通过居民区限速行驶;
8)进行强噪声的工作人员,要佩带防声用具。
9)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10)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连续作业,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报批。
8.6.7 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专职协调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各环境协调的措施。
2)专职小组应首先对周边单位进行情况了解,以取得支持和理解。
3)建立融洽的睦邻关系,理解与互谅是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从公司到项目部要着重宣传关系融洽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措施,减轻扰民噪声、保持周边的环境卫生。
4)认真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便于项目部调整作业时间和施工顺序。
5)项目部设专人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对于确实是项目部中问题,立即整改,并上门道歉,融洽关系。
6)施工时在各种机械选择中,优先选用具有环保装置的无噪音的机械。在挖土及浇捣混凝土期间,项目部及时张贴安全告示牌。
7)土方开挖车辆轮胎所沾的泥土会污染工地口附近的道路,因此车辆必须将轮胎所沾的泥土清除干净,在大门口设冲洗车辆轮胎水龙头,干净后方可出门。派专人值班,及时清理车辆洒落的泥土。
8)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宜进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水,将进行沉淀后分别处理,水重复利用,废物处置,绝不污染环境。
9)护坡桩施工中所产生的泥浆应排放到指定位置,严禁乱排放,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8.6.8 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地场应砖砌成池,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及时处理。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8.6.9 其它管理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5)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降水时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将降水时抽出的深层水再回灌。
8.7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奖惩办法
8.7.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杜绝一切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一个无事故现场,目标达到:确保 “文明工地”。
严格执行原电力工业部电建《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和业主关于文明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业主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施工时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承包范围内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8.7.2 奖惩办法
(1)奖励标准
按公司安全承包合同书兑现,同时对全年无重大事故、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规定的安全“达标”达公司要求的项目,按在册职工人均八元奖给单位,由各单位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员。
(2)处罚规定
①对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A、直接责任者。书面检查,扣罚当月基本工资10—20%;
B、主要责任者。书面检查,扣罚当月基本工资5—10%;
C、领导责任者。书面检查,扣罚当月基本工资3—5%;
D、扣罚生产班组全数职工基本工资1%。
②对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A、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公司通报,并处以50—200元罚款。
B、扣罚施工队全数职工当月基本工资1%。
③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罚规定
A、发生死亡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罚款。
B、扣发全项目职工当月基本工资1%。
④经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预期不整改的,罚责任者50—200元。若造成事故,从严从重处罚。
(3)对本工程若没完成承诺目标的项目经理将按以上条款加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