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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2.1 总则
12.1.1 设计目的、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电站投产后符合劳动安 全与工业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建设项目的设计、 施工、监理、运行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工程项目安全程度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设计 标准、 规程规范进行本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设计。 本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 生专项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 先进的技术措施和设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为业 主的工程招标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和并网光伏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参数依据, 确 保施工人员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12.1.2 设计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范围是对主要构筑物、生产设备及其光伏作业岗 位和场所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升压站、综 合楼及水泵房等。
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的重点: 分析评价电站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劳动 安全与工业卫生等方面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从设计、运行、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的 消除或减免措施;提出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建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只作一般性分析,不作具体评价说明。
12.1.3 主要依据文件
12.1.3.1 国家有关主要法律、法规、 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 号;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3号;
(7)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1996 年)  原劳动部第 3 号令。
12.1.3.2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1)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 GB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3) GB/T8196-2003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 般要求》;
(4) GB /T 1280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5) 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6) GB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7) GB2893-2008 《安全色》;
(8) GB2894-2008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9) 关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电安生 1994-191号);
(10)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的 通知(国电调 2002-138 号);
(11) 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2) GBZ2-2007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3) 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14) GBJ122-1988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15) LD80-1995 《噪声作业分级》;
(16) 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17) GB/T 3805-2008《特低电压 (ELV)限值》;
(18) GB/T50033-200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19) DL/T5056-2007《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20)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21)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22) DL/T5352-2006《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3) DL/T 5222-2005《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24)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5) GB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26) GB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27) GB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28) GB50060-2008《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29)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0)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31) GB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32) 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2000 年版);
(33)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4) GB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核素限量》
(35)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6) GB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7)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8) GB50011-2001 (2008 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39)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40)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以上规范与标准如有最新版,均以最新版为准。
12.2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应县射阳湖镇, 利用其他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 结合渔业 养殖建设光伏电站项目,项目选址位于东经119.57°,北纬33.32°。项目发电容量 30MW。
本工程占地面积约为 930.5 亩,发电容量为 30MW。电站位于鱼塘区,场地开阔、 地势平坦。
本工程仅为生产区:光伏组件阵列。管理区布置综合楼,生产区包括光伏组件阵
列、逆变升压站、箱式变、 110kV升压站及检修通道等。
12.3 工程安全与卫生危害因素分析
12.3.1 工程施工期主要危害因素分析
(1)高处坠落
本工程生产楼施工时存在高空坠落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人员伤残、死亡。

(2)坍塌
本工程坍塌危险主要存在于施工期的基础开挖过程中,施工中若基坑支护不当, 地质情况不良等可能造成基坑壁坍塌。 施工材料堆放过高、 管理不当也存在坍塌的危 险,能导致设备或材料损坏,人员伤残、死亡。
(3)物体打击和挤压伤害
本工程的各类施工作业活动中, 均存在操作人员受到坠落物的打击、 运动着的重 型设备的打击(如吊车、吊臂等)等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人员伤残、死亡。
(4)机械伤害
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多, 存在机械伤害因素, 可能导致人员伤残、 死亡。
(5)触电伤害
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用电设备多, 存在触电伤害因素, 可能导致人员伤残、 死亡。
(6)交通事故
本工程施工中运输车辆多, 可能由于施工现场内视野不良、 疲劳作业、 违章驾驶、 车辆机械故障等因素引起的交通事故伤害危险, 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伤残、死亡。
(7)传染性疾病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数量较多, 且集体生活、 集体用餐,存在发生传染 性疾病的隐患。
12.3.2 工程运行期主要危害因素分析
(1) 光伏组件阵列
光伏组件阵列是光伏电站的主要发电设备, 正常工作电压一般在600V左右,如人 员不慎触碰到绝缘不良的导线、电缆等部位,存在触电伤害的危险。
(2) 变压器、变电站配电设备触电伤害、 火灾及爆炸伤害
本工程布置有箱式变及若干其他电气设备。这些设备的带电部位均存在触电伤害 的危险,也存在火灾及爆炸的危险,可能导致人员窒息、烧伤、死亡。
(3)电气设备及电缆火灾及中毒伤害
本工程布置的若干电气设备, 易于着火。特别是布置有大量的电力电缆及控制电 缆、光缆等, 而且连接到工程各个部位,电缆易燃,着火后产生大量有害烟气,可能 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窒息、烧伤、死亡。
(4) 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污染本工程无需布置通风机。
(5)高处坠落及机械伤害
本工程设备维护检修时存在高处坠落及机械伤害因素, 可能导致人员伤残、死亡。
(6)雷击
光伏组件阵列布置位置地势平坦,且占地面积较大,遇雷暴发生时,存在雷击危 险因素,能导致设备损坏,引起运行事故或人员伤残、死亡。
(7)雪灾
雪灾发生时,大雪有可能覆盖光伏组件面,严重影响发电,造成运行事故。输电
线积冰可能导致电线断裂,影响电力送出。
12.4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对策措施
12.4.1 施工期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对策措施
(1)在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遵守“生产经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
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 时的安全规定。
(2)建设单位应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 务院393号令,2004年2月1日施行), 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按相关资质、条件和程度进行审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相应的施工 安全管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3) 加强施工监理,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 规范要求执行。
(4) 加强施工单位资质管理。
(5)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管理,试运阶段的安全管理。
(6) 加强施工营地生活设施建设, 完善施工卫生建制,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 健康。
12.4.2 运行期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对策措施
12.4.2.1 防火及防爆
(1)工程防火设计
工程防火采用综合消防技术措施, 消防系统从防火、监测、报警、控制、疏散、 灭火、事故通风、 救生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
本光伏电站建筑物防火设计完全满足现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 8 章“工程消防设计”。
(2)防静电设计
通风设备等均接地; 防静电接地装置与工程中的电气接地装置共用时, 其接地电 阻不大于 30Ω。
场外独立设置的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 严禁装设避雷针,而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技术措施。  12.4.2.2 防电气伤害
(1)所有可能发生电气伤害的电气设备均可靠接地,工程接地网的设计满足相 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对于可能遭遇雷击的建筑物屋顶、设备等采取避雷带或避雷针保护。
(3)配电装置的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9   及其它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裸导体至地面的电气安全净距不满足 规定时,设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防护网。
(4)高压开关柜具有“五防”功能:
① 防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② 防误分、合断路器;
③ 防带电挂地线、合接地开关;
④ 防带地线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
⑤ 防误入带电间隔。
(5)所用干式变压器与配电柜布置在同一房间,该变压器设不低于 IP2X 的防 护外罩。
(6)屋外开敞式电气设备,在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5m 的围栏。
(7)在远离电源的负荷点或配电箱的进线侧,装设隔离电器,避免触电事故的 发生。
(8)用于接零保护的零线上,不装设熔断器和断路器。
(9)对于误操作可能带来人身触电或伤害事故的设备或回路,设置电气联锁或 机械联锁装置,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10) 供检修用携带式作业灯,符合《特低电压(ELV) 限值》(GB/T3805-93) 的有关规定。
(11) 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层、封闭母线外壳以及所有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电气设备外壳和构架上,其最大感应电压不大于 50V。否则,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2)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钢构架在正常运行中的最高温升:
① 运行人员经常触及的部位不应大于 30K;
② 运行人员不经常触及的部位不应大于 40K;
③ 运行人员不触及的部位不应大于 65K,并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13)电气设备的防护围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栅状围栏的高度不应小于 1.2m,最低栏杆离地面静距不应大于 0.2m;
② 网状围栏的高度不应小于 1.7m,网孔不应大于 40mm×40mm;
③ 所以围栏的门均应装锁,并有安全标志。
12.4.2.3 防机械及防坠落伤害
(1)采用的机械设备的布置,设计中满足有关国家安全卫生有关标准的要求,
在设备采购中要求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 19  9、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 12265-1997 )、
《 机 械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固 定 式 和活 动 式 防 护 装 置 设 计 与 制造 一 般 要 求 》 (GB/T8196-2003  )、《防护屏安全要求》(  GB8197-87 )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2)所有机械设备防护安全距离,机械设备防护罩和防护屏的安全要求,以及 设备安全卫生要求,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 需上人巡视的屋面设置净高不小于 1.05m 的女儿墙或固定式防护栏杆。
(4) 本光伏电站设置的室外楼梯,均考虑了意外坠落的影响,设置防护栏杆与 扶手,中间设置休息平台,均采取防滑措施。
12.4.2.4 防噪声及防振动
光伏电站按“无人值班” (少人值守) 方式设计,采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全厂集 中监控方案,并设置图像监控系统,因而少量的值守人员的主要值守场所布置在生产 楼的中控室内,其噪声均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规 定, 结合本电场的特点,限制在  60dB ~70dB。
(1) 为确保各工作场所的噪声限制在规定值内,要求各种设备上的电动机、 风 机、水泵、变压器等主要噪声、振动源的设备设计制造厂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 振动标准的设备。中控室等主要办公场所选用室内机噪声值小于 60dB 的空调机,并 采取必要的隔振、减振处理。
(2)在噪声源较大的设备房间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如水泵等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采取吸声、隔声或更为有效的消音屏蔽以及相应的隔振、减振和阻尼措施。
(3)选用噪声和振动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设备,必要时,对设备提出 允许的限制值,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在建筑上采用降噪材料等。
(4)为运行人员配备临时隔声的防护用具。
12.4.2.5 温度与湿度的控制
(1)通风、空调设计
中控室、 配电室等房间采用空气调节系统或机械通风系统, 其余房间采用自然通 风,以保证各类工作场所的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舒适工作环境。
(2)采暖设计
中控室、会议室、办公室、设备室等各房间,采用空调采暖方式。
12.4.2.6 采光与照明
本光伏电站的主要工作场所的照明, 充分利用天然采光, 当天然采光不足时, 辅 以人工照明。 根据相关照明设计规范的规定,选择合适的灯具,合理布置灯源,各场 所的照度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的要求。
重要工作场所设有事故照明。 在生产楼建筑内主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均设有 火灾事故照明与疏散标志。
12.4.2.7 防尘、防污染、防腐蚀、防毒
(1)配电室室内地面采用坚硬的、 不起尘埃的材料, 清扫时采用吸尘装置。
(2) 本光伏电站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位置,设置在室外空气比较洁净的地方,
并设在排风口的上风侧。
(3) 本光伏电站生活污水,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的有 关规定, 经必要的处理合格后,才可清掏外运。
(4)设备支撑构件、水管和风管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经济合理的防腐蚀措施。 除锈、涂漆、镀锌、喷塑等防腐处理工艺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电缆桥架 采用热镀锌处理。
(5)建筑材料的毒性、放射性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定, 不得超标。
12.4.2.8 防电磁辐射
在接触微波 (频率为 300MHz~300GHz 的电磁波) 辐射的工作场所,对作业人员 的辐射防护要求要满足《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6― 1989)的规定, 选用满足防护微波辐射要求的产品。
12.4.2.9 防大风、防沙尘暴、防雪灾

(1)在选择太阳光伏组件、逆变设备、输电线路及其辅助设备时,充分考虑这 些设备在低温、超强大风荷载和沙尘暴、积雪覆冰等气象灾害状态下的工作情况。
(2)在光伏组件支架设计时充分考虑风荷载,在设备基础设计施工时考虑冻土 问题。
(3)大风、沙尘暴、雪灾天气结束后,尽快组织清理太阳光伏组件表面灰尘、 积雪覆冰等。
(4)在人员经常停留的室内场所或有防冻要求的设备间内设置采暖系统。
(5)室外主要发电设备防护等级满足防沙尘暴的要求。
(6)施工完后,尽快进行环境绿化,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和沙尘对作业 环境的影响。
(7) 做好大风、沙尘暴、雪灾等的事故应急预案。
12.4.2.10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对工作场所进行色彩调节设计,有利于增强识别意识,精力集中,减少视力疲劳。 调节人员在工作时的情绪,提高劳动积极性,达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事故发生 率的目的。
根据《安全色》  (GB2893-2008 )和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GB2894-2008 )的 规定,充分利用红 (禁止、 危险)、 黄 (警告、注意)、 蓝 (指令、遵守)、绿(通 行、 安全) 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使人员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 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见表 12.1。
12.5 工程运行期安全管理及相关设备、设施设计

12.5.1 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配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工程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措 施的实施,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财产不受损失。就必须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健全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和建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方位, 全过程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目 标、责任、承诺、 奖惩规定、 监督考核、总结等内容。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必须和整个 电站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统一考虑。
工程投产后,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安全卫生监测站,负责劳动安全与工业卫 生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电站顺利运行, 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从 “安全 生产、安全第一”的角度出发,管理和监测机构负责整个电站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 检查、 日常的检测、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等,并设置医务室。其机构人员的配置 为 1 人~2 人, 可以为兼职人员, 归口生产运行部管理。
光伏电站运行人员在开始工作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同时按国家标准为生产运行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 品,以便生产运行人员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条件,为电站的安全运行创造一个较好的软 件基础,减少和预防由于生产运行人员的失误而导致生产事故。
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维护检修制度, 对生产设备的相关仪器、 仪 表和器材进行安全的日常维护。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根据工程特点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和 必要的安全宣传设备。
12.5.2 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根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 求,工程投产后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安全卫生监测站,并制定有效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保证电站顺利运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2.5.2.1 消防、防止电气误操作、防高空作业坠落的管理制度
(1)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a)设备防火安全规定;
b)防火检查制度;
c)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d)消防水池管理规定;
e)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f)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g)集体宿舍防火安全制度等。
(2)防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a)落实责任制,明确防误工作负责人,形成防误工作网络;
b)贯彻执行“五防措施”;
c)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现场布置、系统联系、结构原理、性能作用、操作程序; d)建立防误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
e)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事故调查规程》、《运行规程》和 运行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3)防高空作业坠落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a) 对实行高空作业的人员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b) 对实行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 12.5.2.2 工业卫生与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 (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 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 作负有领导责任。 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落实规定中各自的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法规, 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 行检查、 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现场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
坚持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 考核生产工 作和安全工作同步进行,落实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
12.5.2.3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编制光伏电站运行操作规程, 建立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 保护运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设备财产不受损失。
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类别;(2) 工作票与操作票的内容、格式及填写人员、签发人员资格规定;(3)工作票与操作 票的执行(4)工作票与操作票的终结(5)工作票与操作票的考核等内容。        12.5.2.4 事故调查处理与事故统计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与事故统计制度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 查暂行规定》(自 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进行编制。
12.5.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 第六条规定, 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就是: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组织 (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对光伏电站的突发事故应有一个系统的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须在光伏电站投 产前经有关部门的审批。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1) 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 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 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2) 能在事故发生后迅 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 尽力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12.5.3.1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光伏电站生产安全是“人—机—环境”系统相互协调、保持最佳“秩序”的一种 状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其 原则是 “以防为主, 防救结合”。
在编写预案时,应分类、 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 为基础。其基本要求是:具体描述可能的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及其后果;确定应急期 间负责人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期间的职责;确定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的人员(如消防员、 急救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规定疏散程序;明确危险源的识别及其处置的应急 措施; 建立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 (消防部门、医院等);定期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公安部门、保险机构及相邻生产经营单位的交流;做好重要记录和设备(如装 置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 联络电话号码等)的保护。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 性文件, 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 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
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在紧急情况或事 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 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预案应对光伏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故有一个较全面的处理手段, 在事 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及时做出反应,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领 导汇报,在事故未查明之前,当班运行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和防止损坏设备,特殊情 况例外(如抢救人员生命)等。
12.5.3.2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2)资料收集。
(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4)应急能力评估。
(5)应急预案编制。
(6)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12.5.3.3 主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
根据光伏电站生产特点、危险因素情况,分析该工程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过程、 破坏范围及事故后果,确定需要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建议本工 程对以下重特大事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火灾、 触电事故预案, 恶劣天气事故预案,电气误操作事故预案,光伏组件损坏 事故预案, 继电保护事故预案, 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预案, 开关设备事故预 案, 接地网事故预案等事故预案。
施工期基坑开挖、施工区内运输、施工及检修期大件吊装、高空作业、交叉作业
等危险点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6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量和专项投资估算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量和专项投资概算。
12.7 预期效果评价
12.7.1 劳动安全主要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评价
在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及对生产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对光伏电站的 安全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产条件,有助于减少生产人员错误操作而导致安全事故以及由于运行人员处理事故不及时而导致设备损坏和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降低了经济 损失,保障了生产的安全运行。
12.7.2 工业卫生主要有害因素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评价
由于光伏电站的特殊性, 对生产人员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有利于生产人员的身 体健康, 降低了生产运行中由于没有防护措施和设备而导致生产运行人员和巡视人员 受伤的几率,减少了安全事故隐患,低了经济损失,保障了生产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
人身安全。
12.8 主要结论和建议
由于光伏电站在我国还处在一个初步发展阶段, 缺乏成熟的建设及运行经验, 对 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入研究, 因此对生产运行当中所面临的安全 和卫生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从而或多或少的产生事故隐患和发生生产事 故,所以我们需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结合我国自身发展特点,逐步增强当前光 伏电站安全生产和运行的防范工作。
建议本电站建设全过程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以利于促进企业长 效安全生产, 创造最佳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