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舟山亿安建设有限公司、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不见面系统质询,除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澄清回复,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其余三家均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一(1)资格审查内容一第⑤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
投标。
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浙江鼎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投标工期为180日历天,本项目补充招标文件(1)中明确本项目工期变更为150日历天,经不见面系统质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一(2)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一第⑤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在综合评审时,浙江弘辉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刘斌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中签名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而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其电子证书的使用不符合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该电子证书无效,经不见面系统质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一(5)其他一第⑦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 ... a-3151a65051d3.html |
2025-3-1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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