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筑物拆除
1.1 原建筑物拆除施工程序
1.2 拆除工程施工方法
1.2.1 测量放样
测定拟拆建筑物位置,设置标记桩,并用线绳或石灰划线,然后根据施工图纸用水准仪测出拆除物高程,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2 拆除
浆砌石、干砌石拆除采用挖掘机直接拆除装车,10t自卸汽车运输至弃渣场(利用料堆放于施工现场);
砼拆除采用VI1200型液压锤破碎松动、然后液压挖掘机挖除上车,10t自卸汽车运输弃渣(利用料堆放于施工现场)。
整个拆除过程应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对有安全隐患的拆除工序必须进行安全排查,以确保周边人和建筑物等的安全。
1.2.3 基面清理
拆除完成后,对基面的杂物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后,检查基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2 土方明挖
2.1 土方开挖施工程序
2.2 土方开挖施工方法
2.2.1 施工放样
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放出开挖边线,沿坝顶中轴线设置标记桩(与原地面线测量桩号相同),并用线绳或石灰划线,根据图纸标出各标记桩高程,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2.2 场地清理
采用T140推土机、1m3液压挖掘机清除开挖工程区域内的全部树根、杂草、垃圾、废碴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的其他有机物,并清挖表土。
2.2.3 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主要采用1m3挖掘机开挖,10t自卸汽车运输。因土方开挖断面较大,土方开挖深度较深,因此采取分层开挖,可利用土料和废弃土料用自卸汽车通过坝顶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机械开挖不到处,再配以人工开挖修整找平。
开挖前,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在开挖过程中注意基础施工排水,在基础四周挖一明沟排水,与集水井相连,注意基坑渗水和泡泉,发现后及时处理。
2.2.4 基面检查清理、整平
基础等部位按设计要求开挖到位后,应进行基础、边坡清理,清除表面所有的松散体,对陡坎部位,应将顶部削成纯角或园弧状,人工整平、打夯机夯实开挖松土层,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检查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坡度和平整度。施工完毕后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验收。监理工程师检验后提出补充开挖要求必须执行,对补充开挖的部位重新进行基础检查清理,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