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1.否决投标情况:
四川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开标现场展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一览表”无此单位且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4 项“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因“空调工程:项目编码030113004001综合单价报价为9793.84元,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9518.92元;项目编码030113004002综合单价报价为11364.3元,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11045.18元”,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8项“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四川仁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广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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