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湖北胜宇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工期为240天,与招标文件不符。根据《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5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重庆远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羽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环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https://www.cqggzy.com/xxhz/0140 ... b-715a07147402.html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