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1.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中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款 (3) ”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资格。
2.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3 家投标单位投标函中未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24 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否决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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