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补遗书编号填写为“补遗书第2号至第2号”,与《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相违背,不予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 ... 94373be84e19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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