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1、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等资料佐证的工程地点、业主单位均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中外兴晟(重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所有经济数据均为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业绩资料证明投标人在22年至23年属正常经营状态,评标委员会无法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判定是否亏损。投标人投标文件财务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投标人的财务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对中外兴晟(重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计费基数(149828200.00元)与招标文件前附表3.2.3项(计费基数149828232.54元)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2.3项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3“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对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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