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核中发现,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0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盖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 ... 3-6ae25586bf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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