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1、常州市恒正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承诺书”等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但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提供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中未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满足评标办法第2.1.1、2.1.3款第5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署姓名”的规定,不能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2、太仓市汇通交通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书》未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名或印章,仅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不满足评标办法第2.1.1、2.1.3款第2条“投标文件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不能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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