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1 北京博亚德消防安全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无造假人员有效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3.7.3条要求。
2 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8.价格调整的差额预算”项“约定内容”的格式要求。
3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亏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1.3.1(2)财务要求:须连续3 年盈利”的要求。
4 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无造价人员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3.7.3条要求。
5 国泰恒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造价人员未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3.7.3条要求。
6 北京兴百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8.价格调整的差额预算”项“约定内容”的格式要求。
7 北京市巨龙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经确认的投标价格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致,但与投标函中报价不一致,不满足报价唯一的要求。
8 北京海安瑞航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未签字,证书无效。
9 北京普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造价员资格已作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3.7.3条要求。
https://ggzyfw.beijing.gov.cn/jyxxzbhxrgs/20250813/5222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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