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川南建工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环节: 338690: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为120日历天)。 292775:投标人在工程进度计划中拟定的总工期:12个月。招标文件规定总工期为120天。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对2.1.4规定,工期没有对应响应,应视为重大偏离。作无效标处理 588671:总工期按12个月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 806239:投标文件原文:我单位计划该工程总工期为:12 个月,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存在重大偏离。 963361: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https://ggzyjy.sc.gov.cn/jyxx/00 ... 6-3D38040DA6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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