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1.否决投标情况: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低价情况说明,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25 项“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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