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人原因未解密投标文件、贵州徽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5条一场低价警戒线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8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 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 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 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 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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