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内容
浙江九灿建设有限公司、艺城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时发现浙江九灿建设有限公司、艺城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对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内容为准)”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https://ggzy.qz.gov.cn/art/2025/10/17/art_1229683629_869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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